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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都是一個人走南側門通往學校內部的路。
兩旁都是球場,
還有夜燈。
壘球場聽說看的到流星雨。
我看到口苗,又是你!!
身邊『又』帶著你女友!!!
我當然跟他打招呼,邊走心裡邊想,
完全是情人去死團的想法:
『黏那麼緊,反正下次看到就分手啦!』
(對!我就是詛咒他們分手!
哇哈哈!
我想起大一被告白的是,也是走這一段路,
那晚是半夜,當聽到別人的告白,
會有什麼反應呢?
我的是:喔…(啊,不然咧?)
(有啦,心裡會爽一下。)
其實我這篇是想講,
告白的那個人,讓我有很深的感觸,講出「唉,男人就是這款…」
是的。
男人就是這樣。
確定這個女生絕對、絕對,
以後也絕對、絕對不會想追(或追不到)的時候,
就直接露出他的本性啦!!
再不然就是在一起久後(很多人的例子)
開始沒新鮮感,
如果再恐怖一點,
例如"同居"。
你知道那會多恐怖嗎?
天天見面是沒差,天天黏一起才恐怖!!!
因為垂手可得的東西是人最不會珍惜的。
得不到、失去的,
人才會知道他有多好。
不被珍惜的感覺,大家應該都了,很糟,
那不然哪來的七年之癢?
我想應該很多人也有這種想法,
女人…= =
只要是用真心對待對方,
本來愛就沒有誰對誰錯,是自己心甘情願的。
註:今天看了慕尼黑,還不錯。
男主角就是演綠巨人浩克。
我看呀看的,突然嘆了口氣,
唉…
我們家的大圓肚浩克怎麼跟又高又帥的主角差那麼多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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